上海戏剧学院2013年本科新疆定向培养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13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新疆定向培养学生8名。
专业 |
学制 |
全国总计划数 |
新疆定向培养计划 |
备 注 |
办学地点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舞台设计) (灯光设计) (服装与化妆设计) |
四 |
45 |
8(其中舞台设计3名、灯光设计3名,服装与化妆设计2名) |
汉语生(限招4名少数民族生) |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
2、以上计划的录取将根据学校各专业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1、以上招生专业面向新疆自治区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2、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址: zs.sta.edu.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 月 11日起至2013年3月29日,
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信息填写——选择专业方向——网上缴费——确定考点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了解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四、专 业 考 试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具体时间根据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统一安排确定后另行公布
专 业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考确认日期 |
初复试日期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乌鲁木齐市
新疆艺术学院
(团结路) |
3月11日-28日 网上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
3月30日-4月1日 |
各专业初试、复试、三试科目与内容
专 业 |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灯光设计) (服装与化妆设计) |
初试:素描 、色彩画 复试:命题创作、面试 |
五、文 化 考 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 录 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英语、语文等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其他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舞台设计) (灯光设计) (服装与化妆设计)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45% |
英语 |
--- |
兼报多个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行录取。
根据学校和新疆文化厅的定向委培协议精神,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招生协议书》后,才能发放定向生录取通知书。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每学年学费、住宿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教材费杂费由新生自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华山路校区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招生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zs.sta.edu.cn 招生办:E-mail: sx_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